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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間離岸公司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有「大哥」之稱的影星鄧光榮,以一批價值130多萬元的股份作抵押,向該公司借款,現要求取得該批股份,及鄧交出相關公司的帳目等資料。
原告Power Tech Profits Limited為一間離岸公司,被告為鄧光榮Alan。入稟狀指鄧於2007年4月16日,以13.9萬多股Tagulla Investments Limtied股份(每股價值10元)作抵押,向原告借款。原告要求法庭頒令取消抵押品贖回權,執行該按揭。此外,原告要求法庭頒令鄧須交出Tagulla Investments的帳目、合約等財政資料。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Tagulla Investments Limtied共發行38萬股,鄧光榮持有13.9萬多股,賭王何鴻燊持有近7萬股,原告Power Tech Profits Limited持有6.3萬多股。董事除鄧光榮和其妻嚴小屏,還有麗新發展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劉樹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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