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0歲中學教師涉在學校內偷取同事信用卡後,3天內到不同地方刷卡購物共5萬多元,當中包括名牌手袋、水族店的名貴品種魚類及烏龜,及超市僅值數元的棉花棒等。涉案教師最後到名牌店購物時遭職員懷疑報警,被警方拘捕。案件昨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教師否認一項盜竊及7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共9項罪名。案件押後至下月31日作審前覆核,被告暫准以5千元保釋外出。
名店掃手袋 超市購8元棉花棒
被告王臻,報稱為教師,現已辭去職務。控罪指被告於去年12月19日,於觀塘福建中學內,偷取蘇愛萍的恆生銀行信用卡後,在其後3天到旺角及荃灣的電器店、超市及水族店,以蘇的信用卡購買了一部價值4千多元的手提電話、一包8元的棉花棒、2部各3千多元的數碼相機、2盒共9元的飲料、共1萬5千多元的7條魚,及2隻共8千多元的烏龜、燈箱連罩、水草等物。被告另被控在同月22日,在尖沙咀海洋中心LOUIS VUTTON HK LTD (LV)店內,企圖以該信用卡購買共萬多元的手袋、錢包及項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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