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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與小學生肛交的教師杭日明還柙監房候懲。
【本報訊】計劃與女友共偕連理的小學男教師,卻對一名小學男生照顧有加,為他額外補習、買玩具和教材,並由「寵愛」變成越軌行為,要求男童在教院男廁內肛交,又要男童在的士內吻其下體。涉案男教師昨在高等法院承認與21歲以下男子肛交等6項控罪,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10日,待索取被告的精神、心理和背景報告始判刑。
27歲被告杭日明,自2003年在教育學院取得學位後一直執教鞭。他昨日答辯及回答問題都以簡單英語「Yes」(是)、「I understand」(我明白)回應。他承認4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和2項與21歲以下男子肛交罪名。
被告求情時承認罪行嚴重以及違反誠信,向男童及其家人道歉,望他們原諒,男童可重過新的生活。他透露原本並不注意受害男童,直至男童行為不佳又對母親不敬,在其母求助下才特別注意對方,男童的情況令被告聯想自己。自此,被告經常為男童補習,準備升中的考試以及協助他參與課外活動,為協助男童參加補習班,被告甚至冒認是男童的兄長,男童的成績因而突飛猛進,2人之間因而產生友情和信任。
女友指被告無性經驗
被告又呈上自己、父母、同事等多封求情信。透露被告父母已退休,他為獨子,家境不佳苦學成才,熱愛教學和其學生,有學生送聖誕卡讚他是「完美的老師」。然而,罪行令其愧對別人的讚賞,深感後悔。他又透露已有一名準備結婚的女友,並獲女友原諒,女友並指被告未有性經驗。
買玩具誘廁所口交肛交
案發於2008年2月至2009年6月,受害時約11、12歲的男童在一間小學就讀小五和小六,被告是其教師,會為男童提供課堂外的補習,並帶男童外出給買玩具、文具和衣服。被告藉口要看男童下體生長,在小學的傷殘人士廁所內為男童手淫。及後,被告3次帶男童到教院男廁,要男童為他口交和肛交。此外,被告2次在的士內,要男童隔著內褲摸或吻被告下體。
至去年6月,男童不願與被告外出,母親查問下才得知兒子遭侵犯,遂致電護苗基金的熱線求助,再獲轉介精神科醫生。事件曝光後,被告向男童母親傳送15個電話短訊承認做錯,要求對方給予機會。被告在去年7月23日被捕,警誡下和盤托出事件,但強調在男童同意下肛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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