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天主教香港教區決定就校本條例的司法覆核,上訴至終審法院。據了解,教區已透過代表律師於本周二向終審庭提交上訴書,決定繼續挑戰校本條例,法院稍後會決定是否受理。教育局發言人回應指,會研究教區上訴的理據,並就此徵詢法律意見。當局數字顯示,截至本月1日,有446間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包括431所資助學校(約佔總數的50.7%)及15所直資學校。另有30間學校已呈交法團校董會章程草稿。
校本條例在04年通過,規定所有政府資助學校成立法團校董會,加入4成家長、教師或校友校董,天主教香港教區認為有關安排會削弱其辦學自主權,提出司法覆核,但被判敗訴,上訴亦在上月被駁回。
天主教社會傳播處主任容若愚證實,已於本周二向終審庭提交上訴申請,教區相信《基本法》可保障辦學團體保存其辦學宗旨,因此會據理力爭。他又說,無論今次終審結果如何,教區無意放棄辦學權,這是承擔社會責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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