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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鄭佩琪、譚靜雯)無線電視高層涉嫌貪污案轟動全城,令人關注電視台的貪污問題。廉政專員湯顯明(見圖)昨出席公開活動後表示,廉署向來有接獲與電視台相關的貪污舉報,但數量不多,去年共有6宗,而過去數年每年平均有10宗相關舉報,主要涉及採購、服務外判及員工管理等。當中服務合約的貪污手法,包括通過提供服務而收受佣金,惟該些佣金不符合僱主或機構章程,屬於非法佣金;另一手法則是訛稱提供服務進行詐騙。
去年接6舉報 無礙拍《廉政行動》
廉政專員湯顯明昨晨出席「誠信I世代」青年高峰會議後,被問及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王牌監製」錢國偉等5人涉嫌貪污被捕案件。他說,廉署去年為無線舉辦10次防貪研討會;廉署與無線合作拍攝的《廉政行動》,是按照政府程序製造,不會捲入是次案件之中。
據了解,今次無線電視貪污醜聞疑涉及外判綜藝節目服務合約。湯顯明認為,電視台處理外判合約時,應該制訂機制、審批程序及規範,並訂立合資格機構及人士名單,提高外判程序的透明度,「倘是某一類服務或採購物品,事前應訂下一些合資格的機構清單,選擇時當然要有規定及標準;在既定的清單中挑選服務供應商,也是個好措施。」
無線防貪指引沿用20年
無線電視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重申,每名新入職的員工都要出席由廉政公署社區關係組舉辦、長約1小時的防貪講座,由廉署教育主任為員工講解《防止賄賂條例》的條文。他說,有關規定已沿用超過20年,相信大部分員工都曾參加有關講座。至於現職員工,公司每年農曆新年前都會發出防貪通告,提醒員工保持廉潔,並不斷更新《防貪指引》的內容。
曾醒明透露,無線大部分的節目都由集團自製,但一些大型的活動,若沒有足夠的器材如攝影機等,就會外判予製作公司。招募外判商的過程,一般由節目監製找行內認可、且曾與無線有合作經驗的公司負責,再報價予主管,由主管審批。他認為,由於目前的外判工作較小型,且涉及的費用不高,相信現行的機制及監管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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