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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滘西洲公眾高爾夫球場發生翻側的同類型高爾夫球工程車。 資料圖片
【本報訊】去年5月西貢滘西洲高爾夫球場發生致命交通意外,4名負責鋪設電纜的工人,乘坐一輛只有2個明顯座位、司機毋須駕駛執照亦可駕駛的高爾夫球工程車,由場內司機接載到工程地點。但車輛轉彎時突然翻側,除司機外,其餘4名乘客皆拋出車外受傷,其中坐在車尾工具箱的工人更因胸部嚴重受創死亡。涉案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昨日在觀塘法院開審。
涉案58歲司機李民任被控一項危駕致他人死亡罪,指他於去年5月18日,在該球場內無名路近東場四號球洞危駕一輛汽車,引致鍾石勝(62歲)死亡;賽馬會滘西洲公眾高爾夫球場有限公司,則被控一項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名,2名被告均否認控罪。
傷者憶述:被告無減速
意外時坐在司機位右邊的工人蘇志清(54歲)憶述,另外3名工人包括死者,背坐在車尾貨斗的銀色工具箱上,被告駕駛涉案車輛載他們前往目的地,途中須上落斜,被告約以時速30至40公里行駛。到了下午1時15分,該車落斜後急右轉,失控撞向圍欄,4名工人即時向左被拋出車外,車撞向右邊山坡後再翻側倒在路中央。蘇形容事發前被告沒有明顯減慢車速,亦沒有聽到被告呼叫剎車掣失靈。汽車翻側後,只有4條鐵柱支撐的車頂亦飛落斜坡,左車頭損毀,蘇送院後證實左腳受傷及肋骨骨折,須留院8天。
其餘乘客作供表示,意外發生後其中一工人被拋出欄外斜坡草叢,其餘的均跌在欄內範圍的馬路,當時背坐在司機位後面的死者則倒在鐵欄旁。
高球車無安全指引只宜載2人
在涉案公司任職物業維修部主管的陳成德(54歲)指,當日下午他致電被告,吩咐他安排一輛4人座位的車輛接載工人,並非涉案車輛。陳提及涉案車輛屬該部門管有,可載重共5百公斤,沒有駕駛時速限制,沒有任何安全帶及門窗,該工具箱沒有牢固在車內。另外公司亦沒有提供任何駕駛訓練、測試或指引,任何員工毋須考有車牌均可駕駛該車。
運輸署二級汽車主任崔志光在事後驗車證明,涉案汽車在機械上沒有任何故障,剎車掣正常,但認為該車只能載2人,車尾貨斗位置因沒有任何扶手不宜載人,坐在該處的人很容易會被拋出車外。聆訊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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