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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對菲律賓籍表姊妹,遭女親友哄騙來港澳任侍應生,怎料抵港後卻被安排在色情會所工作,由每晚8時至翌日凌晨2時,時薪80元,若向會所每名客人提供性服務,則有額外的800元收入,另加住宿優惠價,其中22歲表妹更在會所遭一客人脫去衣服,撫摸胸部。
兩表姊妹終向菲國駐港領事求救,涉案會所女老闆及負責接應女子,同被裁定串謀販運他人來港以及協助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等3罪名成立,昨在區域法院分判入獄21個月及18個月。
46歲首被告ASPURIA Carmen Bao-iLan;次被告CARIGTAN Mercedes Sambada,47歲。控罪於去年8月期間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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