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羅冬凱、實習記者黃蔚玲珠海23日電】一名組織人員偷渡的姓梁港人「蛇頭」,在珠海香洲區人民法院以犯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2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悉,以梁某為首的偷渡團夥,以去巴西打工致富為由,欺騙偷渡人員,並設有「面試」環節。2009年8月,該團夥作案期間在珠海九洲口岸被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