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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高鈺)為避免學員繳付全數學費後,因培訓機構停業而招致財政損失,勞工及福利局昨宣布,持續進修基金的培訓機構由今年4月1日起要全部按月等額收取學費,新安排適用於在4月1日或之後登記報讀課程的學員,但32所由本港大學開設的教育機構及職訓局則獲得豁免。
私校不滿 約勞福局交涉
據了解,有數間私立院校昨約見勞福局,對本身不獲豁免表示不滿,又表示考慮退出持續進修基金的計劃。據了解,現時只有在2008年2月或之後首次在基金下登記課程的新培訓機構才須按月等額收取課程學費;但日後培訓機構不論何時在基金下登記,都須按月等額收取學費,以加強保障基金學員。有私立院校不滿當局的安排,指學生按月交費,若中途退學,教育機構要承擔的風險太大,而且校方要特別安排人手每月追學費,亦加重學校負擔,故不排除退出基金的計劃。
關乎課程質素學員利益
勞福局發言人表示,按月等額收費的規定,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和人力事務委員會支持,而當局於去年7月已向基金所有培訓機構公布新安排,讓其有充裕時間準備各項運作及行政安排;當局會與有關機構保持溝通,解釋政策。發言人補充指,有關建議是為確保基金課程質素和保障學員利益而推出的一系列措施之一。其他建議在去年中基金檢討完成後已經實施,包括進一步加強對培訓機構的巡查,以確保機構遵行批准登記的條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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