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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監會正完善現行分類資本監管制度。
【本報訊】消息指中國銀監會正在考慮完善現行的分類資本監管制度,據上海證券報引述中國大型銀行高層人士稱,銀監會可能將資本充足率超過8%的銀行按照其實際的資本充足率水平,細分為3-4類。
該人士指出,分類監管將考慮最低資本要求、總資本要求、槓桿率要求和實際資本充足水平等多個因素,提升資本監管的有效性。
未來監管向差別化方向發展
報道並援引業內人士稱,統一提高最低資本要求,在某種程度上對經營穩健的銀行是不恰當的;如果僅提高最低資本標準以及反周期超額資本要求,也難以實現維護單個銀行清償力和銀行體系穩定性的目的。因此,未來監管必然向差別化方向發展。
目前中國銀監會執行的標準是,今年大型銀行資本充足率應保持在11%以上,中小銀行在10%以上。當前銀行資本充足率已基本達到了最低監管標準。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此前曾表示,對銀行資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是動態的」,該最低要求目前未變,但未來若經濟過熱則可能逆周期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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