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食物安全中心早前抽驗了市面151個肉類樣本,在4個牛肉樣本中檢出不可在新鮮、冰鮮及冷藏肉類添加的防腐劑二氧化硫,含量介乎百萬分之110至百萬分之3,900。中心發言人稱,不合格的牛肉樣本分別於4個肉檔抽取,有關經營者均屬初犯。
食安中心2月至3月於新鮮糧食店及街市肉檔抽取包括牛肉、豬肉及羊肉等樣本,發現西營盤兩好肉檯、紅磡祥發隆肉食公司、荃灣利豐鮮肉及沙田友生鮮牛羊肉,都含有二氧化硫,其中利豐鮮肉二氧化硫含量最高,達百萬分之3,900,其餘3個樣本二氧化硫含量則介乎百萬分之110至百萬分之710。
二氧化硫可致氣喘頭痛
中心發言人表示,為使肉類色澤鮮明,個別販商會在肉類中違法添加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可溶於水,大部分會在清洗及烹煮過程中流失,按今次被檢出的二氧化硫含量水平,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但個別對這種防腐劑有過敏反應的人,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就不合格的牛肉樣本,食安中心已作出跟進行動,包括再抽取樣本化驗及向有關販商發出警告信。食環署會按「違例記分制」對有關的新鮮糧食店牌照記下指定的違例分數,並會對屢犯者實施暫時吊銷或取消牌照的處分。發言人補充,是次檢出二氧化硫的肉檔經營者屬初犯,但售賣含有二氧化硫的新鮮、冰鮮或冷藏肉類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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