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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律政司早前入稟法院要求「解封」陳振聰手持的06年遺囑,以便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作科學鑑證。據悉,由於化驗指紋時,須在遺囑上噴灑化學物料,有可能影響遺囑原狀,華懋慈善基金現階段未決定會否同意律政司「解封」遺囑的申請。
指紋化驗遺囑會變淺紅色
據了解,律政司於本月16日正式入稟高院,要求法庭下令將陳振聰手持的06年遺囑「解封」,供商罪科檢證,以查究有關遺囑上的指模等科學鑑證。原本華懋慈善基金以及陳振聰一方曾在庭上初步表示不反對律政司的申請,但基於律政司在申請書中詳細列出化驗的程序及步驟,並說明指紋化驗須要在遺囑上噴灑化學物料,才能證明遺囑上有否任何人士的指紋,測試時很大機會導致遺囑留下化學顏料色素,遺囑有可能變成「淺紅色」,影響遺囑原狀。
料14日後回覆律政司
華懋慈善基金正尋求專家意見,故現階段尚未決定會否同意律政司「解封」遺囑的申請,倘最終華懋慈善基金或陳振聰任何一方反對「解封」遺囑,法庭需要召開聆訊,聆聽三方的陳詞後,最後由主審法官林文瀚定斷。估計華懋及陳振聰須於律政司提出「解封」申請後14天內回覆。
被判敗訴的陳振聰已向法庭提出上訴,排期至今年12月10日,就上訴案件展開指示聆訊,明年1月10日正式上訴,由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聯同兩位上訴庭法官處理,預計需時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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