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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去年到中信泰富總部調查,並帶走大批文件、電腦及伺服器檔案等。事隔1年後,中信泰富於日前入稟法院尋求指示,要求取回該公司屬法律專業特權的文件。
原訴中信泰富,入稟控告律政司司長及警務處處長,主要針對去年4月3日,警務處處長根據《警務條例》第50條(7)發出的24張由裁判官發出的手令。
挑戰警方查封權扣留權
入稟狀指稱,去年4月3日警員根據手令上門取走該等文件,要求法庭裁定該等文件是否屬法律專業特權(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若法庭裁定不屬法律專業特權,警方及律政司是否可按手令有查封文件權力;若屬法律專業特權,對方有否權力繼續保留。
另外,原訟要求警方退回所有屬法律專業特權的文件,及無合法查封權而不屬法律專業特權的文件。
2008年中信泰富買入澳元的外匯累計期權(Accumulator),並因看錯市而勁蝕155億元,導致母公司北京中信集團要出手相救,而中信泰富管理層亦大執位。去年4月商業罪案調查科搜查中信泰富總部,帶走大批文件、電腦和伺服器檔案,以調查是否涉及違規和欺詐,成為近年藍籌股之中罕有遭商業罪案調查科搜查個案。
查案1年未檢控 冀結束
中信泰富日前表示,商罪科調查就外匯合約一事,從該公司總部取走大量文件,當中差不多紀錄該公司由成立至今的全部資料。
中信泰富為此成立一個由新加入董事會的董事所組成的特別委員會,負責處理有關調查事宜,並於去年5月開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來區別出甚麼資料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亦將商罪科搜查令所涵蓋與不涵蓋的資料分類,而至今警方並沒有對該公司作出任何檢控或拘捕。中信泰富表明為了股東最佳利益,希望調查盡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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