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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買家限購2伙 若違規禁投標一年
【本報訊】(記者 趙建強)繼運輸及房屋局推行「9招12式」一手住宅銷售指引後,市區重建局亦推出8項銷售指引,減少與私人發展商合作發展項目的炒賣情況及增加資訊透明度,部分措施明顯較政府的要求嚴格。市建局稱,若參與項目的發展商違反協定,會禁止參與投標6至12個月。該局又指,目前旗下銷售中的貨尾單位及即將推售的項目,會與發展商商討,希望可盡量採用新規定,但要全面落實,或須待全新招標的項目方可。市建局主席張震遠承認,有關措施或影響發展商的出價及投標意慾。
市建局此次推出的「8招」銷售指引,可謂房屋局「9招12式」的「加強版」,局方強調,新措施根據公正、提高透明度、給予買家更多機會及要求發展商作出更嚴謹陳述四項原則訂立,除了重申政府的公開、公正等原則外,亦加強了對炒賣物業的規管。
不可作內部認購 不允許預留
措施規定,未來市建局項目均不可以進行內部認購,亦不允許作預留,所有單位需作公開發售,發展商亦不可將任何單位售予協助銷售推廣樓盤的物業代理行、中介人及參與銷售樓盤的工作人員;而發展商董事局成員、經理級或以上的高層職員等相關人士,亦須書面向市建局申請方可購買單位,購買後亦須於24小時內申報,其他成交亦須於簽訂臨時買賣合約24小時內公布,措施明顯較政府規定嚴格。
公司買家不可佔項目逾10%
另外,市建局亦規定,首批單位只可售予個人名義買家,而根據政府早前的「九招」規定,一手樓盤首批推售單位須為小型項目的30伙或30%、大型項目的50伙或50%,並以高者為準,大大減低公司名義買家入市的機會。條例又規定,公司名義買家不可佔整個項目逾10%,而任何買家(包括公司名義)不可購買多於兩個單位。
市建局物業及土地總監溫兆華稱,目前該局旗下項目公司名義買家比例並非太高,除與新世界合作的尖沙咀名鑄高逾5成外,一般僅約10%至20%,新規定只是希望給予公眾信心,及給予用家更多機會,相信對整體銷售影響有限。
張震遠表示,新措施昨日方首次作公開發表,暫仍未與發展商進行正式討論,未能評估發展商反應,他承認有關措施或令發展商的出價及入標意慾降低,但強調措施並非不可更動,如公司名義買家比例不可超過10%、每名買家僅可購買兩伙等措施,於市況淡靜時可以調整,「無理由成個盤賣唔出時,有人想買都唔准賣。」其他措施亦可檢討調整,明顯在「強勢推出」中留有一手。
張震遠:措施並非不可改動
對於發展商會否跟從,張震遠表示,部分條文會加入招標書中,而違規的發展商於6至12個月內不准參與招標,相信發展商會跟隨。至於已招標及貨尾盤,暫會沿用原有指引,但會盡量轉用新措施,其中即將推售的南豐皇后大道東項目,及新地大角咀「形品.星寓」,最有機會採用新措施,不過仍需與發展商商討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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