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現年97歲的家翁王廷歆,於千億元爭產案開審前,曾向法庭要求由龔如心遺產支付訟費,以便他介入爭奪戰。但申請最終敗訴,龔如心遺產管理人乃向王廷歆追討3天閉門聆訊共88萬元訟費,在王廷歆反對有關訟費金額下,昨由高院聆案官蘇禮仁就遺產管理人提出的100個項目收費逐一評定,估計王廷歆最終仍須支付約70萬元。
求基金付訟費介入爭產
代表遺產管理人的法律訟費草擬人劉偉文昨在庭上稱,遺產管理人從沒有牽涉或參與龔如心的爭產案審訊,但卻要顧及爭產案各方向法庭提出的訴訟申請,令遺產管理人須要聘用律師及大狀列席。今次王廷歆提出要從龔如心遺產中拿取律師費,以便王介入爭產案訴訟,作為遺產管理人,是有責任維護該筆遺產,故要聘請熟識遺產法的蔡克剛律師,連同大狀上陣與王廷歆對衡,花上3天閉門聆訊,高院法官朱芬齡才駁回王廷歆的訟費申請。
最初判追索88萬元
劉偉文強調,3天閉門聆訊亦涉及爭拗王廷歆應否介入爭產案遺囑認證首部分的聆訊,而爭產案各方都聘用多名資深大律師出戰,遺產管理人只由大狀和律師出庭,所以蔡克剛律師以每小時5千元的收費是十分合理,師爺每小時收費亦要1,400元,另他須審閱51份檔案文件夾,事前花了4個月的準備上庭功夫,找尋案例及一些影印車馬費等費用,共向王廷歆追討88萬元訟費。
代表王廷歆的大狀昨就遺產管理人提出的100個項目收費及所須分鐘時間均提出異議,結果均要由聆案官蘇禮仁逐一評定,終花上整天時間完成訟費評定聆訊,最終估計王仍須支付約70萬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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