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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宗表示,部分行業即使在惡劣天氣下,仍然要維持正常服務,因此不能透過立法規管,惡劣天氣下停工。本報記者梁祖彝 攝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有工會昨日聯同近10名建築業工人往立法會門外請願,要求當局立法規定工人在酷熱天氣下,應享有額外休息時間,並同時將中暑納入工傷類別,令中暑工人得到工傷補償。工會去年8月訪問了267名工人,6%受訪者曾在2008年6至8月工作時中暑,另有40%受訪者亦因在酷熱天氣下工作引致不適。然而,83.5%受訪者表示,僱主去年並無在天氣炎熱的情況下,提供額外的休息時間。
張建宗:不同行業環境有異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回應立法會有關議案時表示,由於不同行業和不同工作崗位的工作環境均可能有異,個別行業如保安、交通及醫療行業等,即使在惡劣天氣下,仍然要維持正常服務,因此不能透過立法規管。
勞工處一直鼓勵僱主和僱員評估個別工作引致中暑的風險,並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例如提供有遮蔽的工作和休息地點、飲用水,和有關預防中暑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等。
勞工處人員會針對中暑風險較高的戶外工作地點展開特別巡查行動。若發現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的情況,便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今年的特別巡查行動已在4月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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