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內地現行的資源稅均採以「從量計徵」的方法,對課徵對象分別以噸或立方米為單位,徵收固定的稅額;「從價計徵」則是以產品金額為單位乘以一定的稅率來計算稅額,可將稅收與資源市場價格直接掛u。
由於「從量計徵」方法會造成過度開採和資源浪費,因此採取「從價計徵」則更能讓稅負反映資源價格的變動,既有助於通過稅收調節資源利用,亦能增加政府的稅金收入。 ■本報記者 張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