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孕婦來港產子蔚然成風,為的可能是子女的美好將來,也可能是為逃避內地的「超生政策」。以育有一對子女的內地婦人Amy為例,當初為逃避3萬至5萬元人民幣的「超生罰款」來港誕下幼子,目前兒子留港居住,其夫在深圳打工,女兒在肇慶交由祖母照顧,Amy則穿梭香港、深圳和肇慶維繫全家。但她無悔當初,並說:「其實在內地,很多家庭都是一家四散!」05年與丈夫在深圳打工的Amy,由於本已育有一名女兒,再生育需繳交3萬至5萬元人民幣的「超生罰款」,故選擇來港產子,相比之下,當年向香港醫院繳付的3,300港元分娩費用,總較「超生罰款」划算。
兒子出生後不久,證實患有白血病,需要在香港留院接受治療,Amy被迫把深圳的工作辭掉,往後1年間,她天天留在醫院陪伴兒子,內地親戚間中來港探望;丈夫則逢周日放假以雙程證來港探望兩母子。
一家人四散 穿梭已習慣
Amy家的成員過去數年總是各散東西,其夫在深圳打工;現年7歲的女兒在家鄉肇慶讀書,由祖母照顧;兒子則在香港讀書及生活,Amy經常要在各地穿梭往來,她表示,每年只有1至2次機會可以一家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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