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55歲男子失業幾個月後飽受經濟壓力,在深圳用500元人民幣購買一張虛假的登記護士證明書,利用該證書到保良局康復中心申請做兼職註冊護士。他在成功任職2個月後,欲以該假證書再申請做全職護士,終被揭發並遭解僱,最後到警署自首。男子昨日承認3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押後至6月7日取背景報告判刑,期間須還柙看管。
被揭發遭解僱 法官預告判囚
律師求情稱,9年前有一次類同案底的被告馬偉雄,在1976年曾接受精神科護士訓練,只因外部考試不合格才未能取得正式的登記證明書,雖然被告今次成功擔任護士,並在工作期間並沒有出現任何亂子。法官則表示,被告一定會被判囚。
案情透露,被告在去年11月用一張虛假的登記護士執業證明書,到沙田保良局鄭翼之中心申請任職註冊護士,再到銅鑼灣保良局的人力資源部面試,在12月1日成功獲得兼職護士的職位。被告在任職兼職護士2個多月後欲申請轉為全職,遂再拿該張假證書到人力資源部申請。翌日,香港護士管理局在處理被告申請時,發現該證書是由「香港護士管理會」發出,而非正確的「香港護士管理局」,在局方的註冊護士名單中亦沒有被告名字,最後致電被告終止僱傭合約及報警。
被告在今年3月14日到沙田警署自首,警誡下透露自己曾在1976年完成一個精神科護士課程,但未能取得有效註冊護士資格。而該虛假證書是在08年9月,路經深圳時用人民幣500元向不知名男子購買,其後便利用證書獲得護士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