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通社北京25日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緊急通知。通知規定,因工作不力引發徵地拆遷惡性事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另外,對於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引發事件 相關官員追責
國務院辦公廳在《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下稱《通知》)中,要求各地不能強行實施徵地,對於群眾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須妥善予以解決。
同時,還要嚴格按照各級人民政府公佈的徵地補償標準對拆遷戶進行補償。尚未公佈新的徵地補償標準的省區市,必須在2010年6月底前公佈實施。已公佈實施,但標準偏低地區,必須盡快調整提高。
加強監管 確保款項到位
另外,對於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通知還要求,要加強對徵地實施過程的監管,確保徵地補償費用及時足額支付到位,防止出現拖欠、截留、挪用等問題。
內地一些地區在農村徵地和城鎮房屋拆遷中,命案不斷,半年來,以血抗爭的惡性事件時有發生。眾多因拆遷糾紛引發的惡性事件,引起網民和群眾的強烈不滿。如何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成了最需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此前,2009年12月7日,北京高校的5位學者沈巋、王錫鋅、姜明安、錢明星、陳端洪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遞交了對《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審查建議。不過,從全國兩會結束到現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一直沒有聯繫過曾起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相關專家。
內地媒體引述一位內部人士透露,「是地方阻力太大導致《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到現在沒有進展。」「但條例不會夭折,這次的緊急通知雖然我沒有看到具體的內容,但從目前披露的部分看,很可能是一個過渡。」上述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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