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孤兒救助新政出台,民政部專門為孤兒基本生活費做了一個「賬本」。記者看到,這個長達11頁的「賬本」,將孤兒劃分為5個不同的年齡段,詳細列出了撫養不同年齡孤兒所需的伙食費、教育費,就連尿布、牙膏、調味料等生活花費,亦巨細無遺包含其中。
談及制定孤兒最低撫育標準的初衷,王振耀感慨地說:「2008年民政部曾對25個地區孤兒撫養花費做了一個摸底調查,這個調查結果令我很寒心和傷心,有的地方撥給孤兒一個月的生活費,竟只有50元,在城裡養隻貓狗花的錢也要比這個多,更何況是養孩子!」
匯總全國34福利院資料
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民政部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促進司開始牽頭制定孤兒最低養育標準。據了解,這份孤兒救助最低標準「賬本」,匯總了全國34個兒童福利院撫養孤兒的資料,包含孤兒成長各個階段所需的伙食費、服裝被褥費、日常用品費、教育費、醫療費和康復費。
王振耀強調,地方兒童福利院在孤兒養育標準上最有發言權,我們讓首都兒童研究所的專家根據兒童成長所需的營養、生活用品、基本醫療等情況制定出了細目,之後交給各地兒童福利院進行統計核對。最終測算出的結果略高於1,000元,但是為了便於統計,民政部將標準定為1,000元。據了解,散居孤兒每月600元的救助標準,也是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形成的。
表彰落實撫孤先進縣長
自2009年6月9日孤兒最低養育標準指導意見下發以來,各地積極回應落實。目前全國已有逾100個縣由當地財政專款落實孤兒最低養育標準,江蘇省和寧夏自治區也決定全面普及孤兒最低養育標準制度。為了表彰先進,民政部專門在去年第12期的《社會福利》雜誌上,將每位在這項工作中做得好的縣委書記、縣長、主管副縣長以及民政局長的名字列印其中,並且把雜誌寄給他們。民政部此舉,就是希望讓這些地方官員知道,自己為國家和整個民族,做了件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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