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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區議員陳曼琪昨聯同少數族裔家長到平機會投訴。平機會主席林煥光接下投訴信。 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少數族裔向平機會投訴 區議員陳曼琪倡彈性處理
【本報訊】(記者 周婷)學校是教授學生正面價值的地方,校園環境的種族平等情況,備受社會關注。一批巴基斯坦裔學童家長,昨到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質疑現時升小一機制及部分學校的服飾安排,對少數族裔學童不公。協助他們的民建聯區議員陳曼琪,上月便以電話向近120所主流小學查詢,發現有達95%學校不允許少數族裔學童穿�茈螫琠峖釧v教特色服飾如頭巾、長褲回校。有關注少數族裔權益的團體指,《種族歧視條例》已於去年生效,有關學校做法或已涉及條例中「間接歧視」的部分,有需要正視。
根據教育局數據,本港現有26所「指定學校」(其中17所為小學)會集中資源支援入讀的少數族裔學童,而有關學校亦容許少數族裔學生自由穿�茼釣銗螫琠峏v教特色的服飾,如頭巾、長褲等。據了解,基於服飾及學習環境上的考量,大部分家長均希望子女能入讀「指定學校」。不過陳曼琪指出,現時「指定學校」只集中在某些區域,在現行小一派位機制下,對居於有關校網以外的少數族裔家庭十分不公平。
9成半校不允穿頭巾長褲
陳曼琪又表示,現有教育體制下,不少少數族裔學童最後「被迫」派入非指定學校,但有關學校幾乎都不允許學生穿�茈螫琲A飾回校,令他們備受歧視。她上月以電話隨機向119所非指定學校的小學查詢,佔全港小學總數約2成,當中只有5%允許學生穿民族服飾回校,包括讓女生穿長褲,及在校服外包上頭巾等,其餘95%只能穿�茞峇@校服。陳曼琪認為,有關情況對少數族裔學童並不公平,而當局在處理入學問題時,亦應更彈性處理。
團體指涉觸犯「間接歧視」
融樂會總幹事王惠芬認為,根據《種族歧視條例》第4條,學校上述舉動有可能已觸犯「間接歧視」。就是次學童及家長的投訴,她說:「巴基斯坦多是回教徒,對他們來說,頭巾、長褲是尊重宗教的象徵,如果學校不允許少數族裔學童穿�茬o些服飾,對他們的民族認同感會構成一定的影響。」她又表示,過往亦曾收到少數族裔學生反映,進入學校之初因校方不認識其傳統而不允許穿民族服飾,但入學後經磨合及了解,校方終放寬服飾規定,問題得以解決。
伯裘校長:遇申請酌情處理
指定學校之一的伯裘書院校長譚萬鈞表示,一般而言,少數族裔學生均沒有特別要求上學時穿�荈Е峈A裝,「不過如果學生有特別要求,或很堅持要穿民族服裝,可以向學校申請,校方通常會先了解原因,再酌情處理。」
對於以上投訴,教育局回應指,所有合資格兒童,不論種族,都有均等機會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公營學校小一學位,並無歧視少數族裔的情況;至於有否就主流學校對學童穿�茈螫琲A飾作出指引,當局則無作正面回應。
昨有份投訴的巴基斯坦裔父親Ghulam表示,其6歲女兒Bibi將於今年9月入讀小一,他希望女兒能入讀位於慈雲山的伊斯蘭鮑伯濤紀念小學,但由於女兒未能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獲派學位,而本身亦非居於該校網內,女兒能入讀指定學校機會微乎其微,對此非常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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