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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北京市人保局勞動關係處處長王彥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考慮到目前一些企業「招工難」以及物價上漲等因素,從今年7月1日起,北京每月最低工資標準增加160元(人民幣,下同),由800元調整為960元,加幅為20%。
對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由9.6元/小時提高到11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22元/小時提高到25.7元/小時。實行計件工資形式的企業,要保證勞動者應得工資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試用期間工資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不計加班費各類津貼
王彥又稱,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加班工資、各類津貼、伙食補貼、交通費補貼等。同時,勞動者依法享受的保險福利待遇如醫療衛生費、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冬季取暖補貼等,也需由企業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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