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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最低工資立法程序開始進入最後階段,但社會對殘疾人士最低工資的工作能力評估機制仍有爭議。一項調查發現,有74.3%受訪者認為,殘疾人士的工資若低於健全人士的最低工資水平,有違立法原意,而只有32.8%殘疾受訪者知道日後有為他們而設的工作能力評估安排。有關注長期病患者組織認為,港府對評估安排諮詢不足,促請重新檢視有關機制。
長期病患最低工資關注小組於今年3至5月,分別向400名市民及500名長期病患者進行調查。結果顯示,整體有88.2%受訪者支持港府就最低工資立法,91.4%受訪者認同具有工作能力的殘疾人士,同樣要受最低工資保障。
為保障殘疾人士的就業機會不受最低工資影響,港府將引入自願性工作能力評估機制,令傷健員工可根據評估結果,按比例支薪。在勞、資雙方同意下,傷健員工接受評估前,可獲4星期試工期適應工作環境,期間領取不低於最低工資水平50%薪金。惟有關機制備受爭議,調查結果發現,74.3%受訪者認為有關安排並不合理,89.4%受訪者更指試工期間5折支薪,完全違反立法保障工人的原則。
關注小組認為,殘疾僱員應享有同工同酬的待遇,擔心評估機制會淪為「另類剝削工具」,促港府重新檢視評估機制,並採取可行措施,協助受最低工資立法影響的殘疾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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