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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年批評政府部門各家自掃門前雪。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香港申訴專員黎年上任以來發表首份年報。2009/10年度申訴專員公署共接到13,789宗查詢和4,803宗投訴,數字雖然有按年下降趨勢,但政府部門行政流弊或不足之處未見改善。黎年指摘,部分政府部門「各家自掃門前雪」,令部門之間缺乏協調;有部門把過錯歸咎前線員工,卻不考慮監督人員的責任問題。年報又提及部門辦事程序僵化,有公屋住戶投訴,信箱被前租戶的水費催繳通知書「轟炸」,經過5個月後,住戶雖可停止被「轟炸」,但水務署亦無法中止郵寄,最終把該通知書改寄回總部,被公署批評浪費資源。
申訴專員公署2009/10年度共接獲4,803宗投訴,當中126宗完成全面調查,「成立」、「部分成立」及「不成立但機構有失當之處」的佔59.5%。公署亦作出7宗主動調查及8項小型主動調查,全年度共提出203項建議,96%獲相關部門接納,3%則尚在考慮中。被投訴最多的部門為食物環境衛生署,佔總投訴14%。
「前度」欠水費 狂炸「後來者」
年報又記載兩宗涉及水務署的投訴。有投訴人自遷入公屋單位後,不斷收到前租戶的水費催繳通知書,致電水務署客戶電話諮詢中心,職員建議投訴人在信封上註明「此人已搬遷」再寄回該署,但仍無法遏止再收該通知書,因擔心單位被截斷食水,投訴人花5個月時間,幾經轉折,才獲得水務署答應,修改電腦系統的通訊地址,但因所涉欠款仍未追回,該署只好把該封信件改寄總部。
水務署事後解釋,由於前租戶以私隱為由拒絕透露新地址,署方才把帳單寄到原登記地址,又承認未有就退回水費單訂立處理指引,但事後已訓示電話諮詢中心職員把同類個案轉介,並為退回水費單訂立處理指引。公署則認為,水務署只把前租戶的通訊地址改為該署總部,反映辦事程序僵化,解決方法治標不治本。
水錶「失蹤」 揭職員疏忽
另有投訴人突然收到該署的通知,指其帳戶將被取消,原因是投訴人的水錶遺失,已從按金中扣除費用。投訴人其後致電該署,獲悉抄錶員曾到大廈天台抄錶,卻未能找到水錶,外勤人員到場視察亦不見其錶。事主經大廈管理處確認水錶一直原封不動,沒有遺失,向該署反映卻換來其水錶一度被木板遮蓋的解釋,事後卻被證實這「解釋」只是掩飾職員疏忽大意的「藉口」。公署批評,水務署只著眼為涉事職員申辯,卻未有徹查原因,處事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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