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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被執行死刑的消息傳出後,引起當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重慶渝中區最繁華的解放碑商圈兩商場掛出條幅,慶賀文強被執行死刑。中新社
【綜合本報駐重慶記者朱瓊宇、孟冰及中新社7日電】據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7日被執行死刑。得知這一消息後,重慶市民自發聚集慶賀,紛紛湧到市委市政府、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等大門口及公共場所拉橫幅、燃鞭炮,拍手盛讚「法律萬歲」。
在重慶市紀委門前,有市民拉出「文強死、百姓歡、重慶安」的橫幅。同一時間,重慶市檢察院門前傳來陣陣鞭炮聲,正在放鞭炮的王先生一字一頓地對記者說:「文強身居要職,利用顯赫地位胡作非為、顛倒黑白、草菅人命。這樣的罪惡行徑,早已激起民憤,文強今天的下場罪有應得。政府為我們老百姓出了一口惡氣!」
法院判定 受賄額1211萬元
據中新社報道,今年2月2日至6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文強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一案,並於今年4月14日作出一審刑事判決,認定文強受賄1,211萬餘元人民幣,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一審宣判後,文強提出上訴。重慶高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於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駁回文強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法覆核認為,被告人文強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當判處死刑,並與所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數罪並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並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
在職14年 雪藏64萬刑事案
據中新社報道,文強從1992年起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在重慶市公安局任領導職務長達10餘年。法院查明其與重慶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存在利益勾連。來自重慶官方的數據則顯示,1995年至2008年,文強分管重慶市公安局刑偵、治安、經偵、禁毒、法治、監管工作14年期間,有64萬起刑事案件未破,1,447起命案未能偵破、千餘殺人嫌犯在逃。此前聯合早報網說,重慶官方稱文強為當地「最大的黑惡勢力保護傘」。
中新社報稱,審判機關認為,文強身居司法機關要職,長期收受下屬賄賂,為他人調動、職務晉升謀取利益,對重慶市公安隊伍建設和司法機關的公信力造成極大損害;文強肩負打擊查處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職責,卻在長期收受黑社會性質組織所送的財物後,不履行法定職責,包庇、縱容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致其得以發展壯大,長期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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