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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最新調查顯示,超過8成受訪者贊成設立物業管理發牌制。本報記者郭曉樂 攝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今日會討論規管物業管理公司建議。根據民建聯最新調查顯示,82.1%受訪業主贊成設立物業管理公司發牌制,不贊成的只有3.9%,同時75%贊成政府立法強制所有屋苑或大廈成立法團,不贊成的只有7.5%。民建聯希望,特區政府盡快落實物業管理公司發牌制度,並積極研究設立舊樓管理專員,統籌現時各部門工作,加強對舊樓小業主的支援。
7成半支持強制設法團
民建聯於5月在街頭訪問215名擁有樓齡30年或以上的私人物業業主,了解他們對樓宇管理的意見。調查結果顯示,有80.4%受訪者指其現居住的大廈有業主立案法團,其中55.9%表示曾參與法團或管理委員會的管理工作,而業主不參與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因是無時間(41.1%)、不認識(20.5%)、怕麻煩(19.2%)等。
調查又發現,有75%受訪業主贊成政府立法強制所有屋苑或大廈成立法團,不贊成的只有7.5%,而在樓宇未有成立法團或未知有否成立法團的受訪者中,42.9%贊成就此立法,表明不贊成有14.3%。
民建聯倡提供免費調解
針對政府在大廈管理工作方面,79.5%受訪業主表示,政府未有就樓宇管理方面向小業主提供足夠支援,其中,有71.2%認為民政事務總署在大廈管理未有提供足夠協助,另有85.7%認為屋宇署在清拆僭建物及處理漏水問題提供的協助不足夠。
民建聯專業委員會樓宇管理小組召集人陳曼琪分析,香港現時有約800間物業管理公司,當中大約10%公司規模較大,故她認為,當局必須盡快提升物業管理公司的水準,其中一項有效措施是落實物業管理公司發牌制度,保障業主的利益。針對大廈管理牽涉很多人與容易產生糾紛,民建聯建議,民政處可提供免費調解服務,並研究由房協或其他非政府組織擔任代理人,由他們代為管理或聘請管理公司,協助居民解決管理和維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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