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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台灣商人張彥緒去年用公司名義,以10.3億元購入上環新紀元廣場10層樓面,計劃放租作長線投資。然而,他指中間人第一太平戴維斯稱物業不需交地租,令他錯誤估計放租會有4.2厘回報率而投資。及後發現物業要交地租,認為如維持原估計的回報率,物業的成交價應該是9.9億元。他於是入稟高等法院,向中間人追討多付的3100多萬元。
原告公司為保利發集團有限公司,張彥緒是公司董事之一,答辯人為第一太平戴維斯(香港)有限公司。入稟狀透露,去年8月,答辯公司1名投資部助理董事主動聯絡張彥緒,指1名業主放售持有的新紀元廣場物業,張遂派職員向該助理董事查問地租、管理費,對方表示物業無需繳地租。
職員基於助理董事的資料,推算出物業的淨租金收入為每月360多萬元,而張則根據此推算,決定以10.3億元購入物業,每年出租的回報約4.2厘。
然而,完成正式交易前2天,張才發現物業是要交地租,09年每季便要交32萬多元,但為了避免被賣家充公訂金,故仍然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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