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霸王(1338)事件越演越烈,有內地傳媒昨報道指霸王「借用」其他品牌的批准文號,並且更屬「過期」的批准文號。霸王隨即澄清指,該說法為不正確、失實及不負責任的。公司確認集團產品,並已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及法規向中國有關政府部門註冊,而截至該公佈日期,該註冊仍然有效及生效。集團正就該報道尋求向該出版商採取何等行動的意見。
擬向該出版商採取行動
內地《每日經濟新聞》報道,記者調查發現,衛生部官方網站的化妝品批件庫裡,根本查不到「霸王」系列洗髮水的批准文號。霸王防脫洗髮液所使用的批文,是已銷聲匿跡的「麗濤」防脫洗髮液的批准文號,且該批號「已過期」。報道指,更蹊蹺的是,據消費者提供的曾經使用過的霸王洗髮液外包裝顯示,在「霸王」洗髮水商標下方,還有很小的「麗濤」字樣。不過,該報記者稱,前日在上海購買的霸王防脫洗髮液外包裝上,卻沒了「麗濤」字樣。
該報記者又發現,「麗濤」其實就是霸王防脫洗髮水的「前身」。報道稱,有資料顯示,2001年,索芙特推出「負離子」洗髮水風靡一時。而當時賣了多年老產品果酸、皂角首烏洗髮露的霸王,也正面臨更新換代。在市場壓力下,霸王推出「麗濤陽離子洗髮露」,與索芙特的負離子洗髮水正面競爭。
其後,在「麗濤」品牌之下,霸王先後推出了防脫系列的洗髮產品。但在外資日化巨頭的衝擊之下,「麗濤」最終還是歸於沉寂。該報道引述業內人士指出,在霸王防脫洗髮液等之前的包裝上,之所以印有「麗濤」商標,正是因為麗濤獲得了衛生部的特殊衛生許可證,而霸王暫時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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