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廖毅然)財經事務及庫務君副秘書長梁志仁昨日出席《公司條例草案》的諮詢會,多名中小企派代表出席。會上有代表質疑,沒有必要重寫條例,認為這是繼最低工資立法及競爭法之後,政府給予中小企的第三條難題。梁志仁解釋,現行條例始於1930年代,有許多部分都不能與時並進,因此重寫條例醞釀已久。他又表示,政府會向企業提供過渡性安排,會就不同部分提供不同寬限期,暫未有詳情。
另外,會議的討論重點之一在於董事責任方面。梁志仁指,草案建議把董事須以謹慎、技巧和努力行事的責任編寫為客觀的成文法例,而以個人名義出席的香港律師會公司法委員會委員陸地質疑,難以客觀釐定董事責任,這項建議只會增加中小企的擔憂。
業界憂核數師權力加大
梁志仁回應指,為加強公司問責性,有必要向董事賦予合理的期望,而期望是與該名董事的技能、知識、經驗及其在公司擔當的角色掛u,具體個案會由法官作最後審定。然而,他的回應並未能為會眾釋疑,有代表仍然表示,對自己的董事責任去到哪一種程度感到十分困惑,認為梁志仁始終沒作出清晰的解答。
會議亦對草案建議擴大核數師權力作出討論,梁志仁指,核數師可向公司僱員或前僱員索取相關資料,有代表認為,公司與核數師會因此產生矛盾。梁志仁回應稱,若公司本身的行為合法,出現此情況機會不大。又有代表擔心核數師權力會過大,梁志仁亦認為核數師由公司聘請,不會對公司的運作產生很大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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