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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甘滿
【本報訊】(記者 朱樂汶)特區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侄女襲警案維持原判,不少市民質疑司法公正。不過,有人把矛頭指向警方,稱對方以「較輕控罪」檢控包致金侄女,才是被告獲輕判的原因,質疑警方對襲警者持雙重標準。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處長鄧甘滿強調,警方最初提出檢控時,已全面考慮案情,並不存在討價還價或雙重標準的情況;但他認同現行兩條涉及襲警的法例有進一步釐清的空間,將聯同律政司檢討及釐清兩條法例的引用標準。
包致金侄女Amina Mariam Bokhary被控襲警罪成,惟社會輿論抨擊刑罰過輕,律政司旋即向原審法官申請覆核,惟被裁定維持原判,於是律政司決定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覆核。
包侄女控罪 經全面考慮
在昨日一個「烽煙」節目上,有聽眾質疑警務處引用刑罰較輕的《警隊條例》而非刑罰較重的《侵害人身罪條例》起訴Amina。鄧甘滿強調,警方在提出檢控前已充分考慮案情,反映案件的嚴重性,絕對沒有與被告討價還價:「因為她(Amina)認罪,我們就以較輕的罪名起訴,這是不可能的」。
他強調,警方提出檢控時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案情、犯案者意圖、手法、犯案環境、警員受傷程度等作出決定,而負責檢控的警務人員也將評估法庭的判刑,倘評估刑期將超過6個月,就一定不會引用《警隊條例》提出檢控。
被問及警方是次未諮詢律政司意見就提出起訴,鄧甘滿解釋,該案的案情簡單,未必要諮詢律政司,「倘每宗案都要問律政司是沒有必要,而且警員都接受過訓練,有基本的法律知識」。不過,他承認現行兩條涉及襲警罪行的法例或有含糊不清之處,前線警員研究採用哪條法例時或感困惑,故警方在事件結束後將作出內部檢討及與律政司商討,釐清兩條法例的引用標準。
另外,Amina在灣仔警署襲擊另一名女警,警務處最終卻不提證供起訴,有工會透露該名女警擬循民事途徑向Amina追究。警方表示,暫時沒有收到她的求助個案,但如果符合守則,將協助向公務員事務局反映,又指警務處管理層本周初將與4個警務人員協會開會,了解前線警員所關注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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