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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83%受訪市民認為,營養標籤無政府化驗所證明的做法欠妥。資料圖片
【本報訊】「營養標籤法」生效至今逾1個月,有團體於本月初透過電話作問卷調查,結果發現約75%受訪者不知道「營養標籤法」的「1+7」規定;逾83%受訪市民認為,營養標籤資料毋須由政府認可的化驗所證明的做法不當。
指無政府化驗所證明不當
團體發言人建議政府加強地區宣傳,及規定標籤須由政府認可的化驗所證明資料無誤,以提高標籤的公信力。
調查於本月初以電話問卷訪問384名市民,結果發現,雖然71%受訪者曾聽聞「營養標籤法」,但74.7%人表示不知道標籤法內「1+7」的含意。此外,83.1%受訪者認為標籤資料不需由政府認可的化驗所證明,有不足之處。調查團體發言人指出,市民對營養標籤認知不足,政府應加強地區宣傳,如與社區團體合辦講座,以顯淺方式教育市民;律師林健文亦指出,政府應規定標籤資料須由政府認可化驗所證明,以解決公信力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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