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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梁悅琴)針對一手樓花盤銷售透明度,政府於「9招12式」基礎上新增「兩招」,自明日起(8月12日)發展商於買賣交易取消後要5天內公布資料,及須在公布交易資料時提供發展項目的預計完工日期,地產建設商會昨日已向商會會員發出新指引,無論是非同意方案及受同意方案規管的一手樓花盤都會落實執行。
明起實施 規管9招改為11招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昨表示,鑑於公眾關注近日有個別發展商未有及時公布私人住宅物業已取消交易的資料,自明日起,同時要求發展商於買賣合約取消後的5個工作天內公布有關資料。
據悉,政府曾去信商會,要求發展商買賣交易取消後要24小時內公布,但商會解釋,取消交易須由買賣雙方簽署取消交易的文件,並經由代表律師辦理作實,其中的過程以及所需的時間與簽署買賣合約相若,故此商會建議把有關要求修訂為要求發展商須在取消交易後5個工作天內公布有關資料。
運房局:納商會意見非讓步
運房局發言人指出,要求發展商在取消交易後5個工作天內公布有關資料的做法,是考慮到買賣雙方以及其代表律師在處理取消交易的文件所需的時間,以及有必要確保所公布的取消交易資料真確無訛,以免引起公眾混淆,絕不存在所謂讓步。
完工日期有改5天內更新資料
另外,自明日起,地政總署的「同意方案」以及香港地產建設商會的指引均會要求發展商公布更多交易資料,即有關發展項目的預計完工日期的資料,如預計完工日期有所更改,發展商須於5個工作天內更新有關資料。有關資料有助公眾知悉有關交易大約在何時可完成。在發展項目完成後,以及地政總署署長發出滿意紙或轉讓同意書後(兩者以較先者為準),發展商須於一個月內,以書面通知買方該發展商有權轉讓物業。買賣交易須於發展商通知買方後14天內完成。
現時地政總署的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以及香港地產建設商會的指引,均規定發展商須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的5個工作天內,在售樓處及發展商的網頁公布未建成一手私人住宅物業的交易資料。有關資料包括買賣合約簽署日期、交易的單位、交易金額,以及當中涉及該發展商董事局成員以及其直系親屬的交易。
舊樓重建及一手盤均依指引
地產建設商會秘書龍漢標昨指出,地產建設商會與政府都有相同意願提高銷售一手樓透明度,但當中涉及細節上的困難,經過商討後,終達成共識,落實執行,商會已於昨日向會員發出新指引,於明日起落實執行,無論是非同意方案(舊樓重建)及同意方案的一手樓花盤都會落實執行。據悉,部分發展商認為要取消交易後24小時公布,因涉及買賣雙方太多文件,亦會加重律師工作量,認為3至5天內公布會較合理。
�痚穧a產發展部總經理黃浩明表示,既然「9招12式」已規定發展商須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的5個工作天內,在售樓處及發展商的網頁公布一手樓花住宅的交易資料,取消交易公布時限亦應一致,大家都是一份合同,規矩應該劃一,否則會很複雜。
現樓規管 官商仍在商討
至於現樓何時落實規管?龍漢標稱,現時商會不時與政府進行磋商,原則性的問題上雙方並無分歧,只是執行細節上仍有待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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