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0年8月11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財經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最新的規管樓花銷售「11招」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8-11]     我要評論

 ■ *買賣交易取消後於5天內公布資料。

 ■ *須在公布交易資料時提供發展項目的預計完工日期。

 ■ 發展商銷售樓花及一手現樓,需遵守地產建設商會售樓指引。

 ■ 發展商銷售現樓時,需在樓盤內提供實地單位供公眾參觀。

 ■ 單位成交後,發展商需在5日內公布,並需同時披露涉及發展商高層及直系親屬的交易。

 ■ 示範單位需要符合一系列規格要求,包括必需提供至少一個間隔、裝修用料以及附送的設備上,完全和交樓標準一致的示範單位(俗稱清水房)。

 ■ 首張價單必須要包括更多單位,小型發展項目(100伙以下)需提供最少30伙,或可供出售單位30%,兩者以高者為準;大型發展項目(100伙以上)最少提供50伙,或可供出售單位50%,兩者以較高為準。

 —少於30伙樓盤首批價單要全部公布。

 —獨立屋可獲豁免首推價單數目規定,但仍要三天前公布價單*。

 ■ 將目前開售前24小時提供售樓書的要求,提高至在開售前7日提供。

 ■ 發展商在出售任何數目的單位給任何人士時,必須在3日前公布有關價單。

 若整幢物業售予一基金或投資者,可獲豁免,但仍要5天內公布交易資料。

 ■ 樓盤宣傳物品需清晰提供有關樓盤坐落的地點和地址的資料。

 ■ 發展商網頁需同步公布售樓書和所有價單。

註:*今年8月12日起生效  ■今年6月1日起生效

相關新聞
觀望議息 美股早段跌逾120點 (圖)
內地數據嚇跌亞股 港股借勢瀉327點 (圖)
憂高通脹招宏調 A股挫近3% (圖)
美匯反彈人民幣衝高後回落
樊綱:內地經濟調控困難大 (圖)
銀行估價不足 熾熱樓市響警號 (圖)
新盤取消交易 須5天內公布
最新的規管樓花銷售「11招」
投資者趁勢標售豪宅套現
近日投資者大額出貨成交個案
信德中心呎價1.58萬超97 (圖)
近日住宅估價不足個案
工行溢價27.8% 私有化工銀亞洲 (圖)
工行私有化工銀詳情
交銀國際推抵押人民幣買港股 (圖)
三港銀齊推手機銀行服務 (圖)
匯金發債1900億 準備注資內銀
減值虧損大減 富邦香港純利升52% (圖)
利豐擬私有化利和經銷
�琤舠蝷蚍擖姽Pad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財經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