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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例規定出境工作人員,須無不良行為記錄和犯罪記錄。圖為一名於非洲工作的中國工人。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中通社10日電:針對一些境外媒體關於「中國將囚犯送往海外工程項目勞動,以緩解國內監獄過於擁擠的壓力」的不實報道,中國商務部合作司有關負責人10日予以駁斥,指出此類報道「是完全沒有事實依據的無稽之談」。
該負責人指出,根據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管理規定,從事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的企業必須取得經營資格,選派技能水準符合境外崗位要求且無不良行為紀錄和無犯罪紀錄的人員赴境外工作。
囚犯不能出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被判處刑罰並正在服刑和正在被勞動教養的公民不准出境,對有禁止出境情形的人員,出入境管理部門將限制其出境。
負責人表示,這些規定在實踐中得到了嚴格執行,所謂將囚犯輸送到海外當勞工的說法純屬別有用心,捏造事實,無中生有,希望有關媒體尊重事實,迅速採取措施糾正錯誤報道。
新華社援引來自中國商務部的數據顯示,2010年上半年,中國對外承包工程業務完成營業額373.4億美元,同比增長16%;新簽合同額549.4億美元,同比下降15%。
上半年中國累計對外派出各類勞務人員19萬人,較上年同期減少0.4萬人,6月末在外各類勞務人員80.45萬人,較上年同期增加4.85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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