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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果店員李菩生承認欺騙4人購買羅志祥「個唱門券」。
【本報訊】有「台灣舞王」之稱的台灣當紅藝人羅志祥(小豬),今年4月下旬來港開演唱會,吸引不少「粉絲」排隊購買門券。一名飽受財困的糖果店女售貨員藉此機會,向4名顧客訛稱「小豬」7月將於紅館再度開騷,自己與主辦單位相熟,可以優惠價替他們購買門券,共騙款2,760元。售貨員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4項欺詐罪名。案件押後至9月7日,待索取被告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期間准以現金50元保釋外出。
申領綜援的47歲被告李菩生有2項不誠實的刑事案底。控罪指,她於今年4月至6月,於土瓜灣海悅豪庭工作的「開心糖果」店內,虛假地向3女1男(12至36歲)聲稱可以優惠價錢購買「小豬」的演唱會門券,但該演唱會並不存在,不誠實地取得4人共港幣2,760元。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獨居,任售貨員月薪僅2,000元,案發時被告飽受沉重經濟負擔,須繳付租金及日常支出,迫於無奈下才出此下策。被告現感後悔,也願意對事主作出賠償。
先騙12歲童 再騙3女子
案情指,被告於該「開心糖果」店內工作,今年1月時認識經常來買糖果的12歲男童。至4月,被告聲稱「小豬」將在7月開4場演唱會,她可用優惠價280元一張替男童購買2張門券。男童繳付金額後不久,被告又訛稱須額外繳付400元,前後共欺騙男童960元,後又稱演唱會已押後至8月中而拖延給他門券。
被告後來對另外3名女子重施故伎,訛稱認識「小豬」演唱會的主辦單位,先後欺騙3人共1,800元。當中2名女子其後向城市電腦售票網查詢,對方證實今年8月至9月「小豬」從沒安排在港舉行演唱會,2名女子後向被告理論,揭發事件,遂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貪心及財困犯案,所欺騙的金錢早已花光。
「小豬」於今年的演唱會名為《羅志祥舞法舞天3D SHOW WORLD LIVE TOUR》,其亞洲個唱於今年4月30日至5月1日,一連3場於香港紅館演出,大玩舞台3D效果及快歌勁舞。門券在開始發售時火速售罄,之後「黃牛票」曾炒高至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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