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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魯迅及其弟周作人(圖)不睦,但兄卻不會因此抗拒弟的作品。網上圖片
——許廣平講述和魯迅在一起的日子
魯迅不自私,立房契之時,他如同寫文章用兄弟的名字一樣,也要寫上房主是周作人的戶名,但經教育部的同事勸說才用了周樹人的名字。周作人原先紹興賣祖居時就想分掉了款項花用,被魯迅堅持再買回房屋在北京,以便他們大家至少有地方好住而打破了他的計劃。
這原是為他們設想的好意,但見錢就花、從不計較長遠的周作人是不管這些的,要把八道灣屋也賣掉。風聲傳到魯迅耳裡,說:「賣掉是可以的,不過我也得分一份。」這時魯迅就想起了教育部那一位同事的預見了,用了周樹人的戶名不是那麼容易賣掉,魯迅活一天,就得等候他首肯簽名才能變賣。這事才擱置了廿多年,待魯迅在上海逝世了,周作人做了漢奸,�蟧恕@時,他就把房契換到他自己名下,算是他的。
魯迅在八道灣住的時候,初時每月工資不欠,比周作人還多,又忠心耿耿的全部交出,兼以向朋友告貸。後來開始欠薪,加以干涉到人事方面,就妨害了主人的權威,討厭起來了。
弟婦對友不善 對家人尤甚
從母親那裡聽到過一個故事:在《吶喊》、《鴨的喜劇》談到的愛羅先珂先生,他住在八道灣,和他們家人也熟識了之後,他又懂得日語,語言上沒有什麼不便利,有時談起婦女應該搞些家務,「也屢次對仲密(周作人筆名)夫人勸告,勸伊養蜂、養雞、養豬、養牛、養駱駝。」也就是現在所謂之搞副業罷。「有一天的上午,那鄉下人竟意外的帶了小鴨來了,咻咻的叫著」;「於是又不能不買了,一共買了4隻,每個80文。」餵小鴨要找飼料,南方是容易得到的,田邊、水上的小蟲,鴨自己就會尋食。至於在北京自家水池,用高價買來了泥鰍餵鴨,算起來買泥鰍的錢比買小鴨價還要大,這個副業也就可觀了。愛羅先珂先生在又一次談家常中談些婦女應該如何如何的話,話尚未完,信子已經怒不可遏,聽不入耳,溜之大吉了。而言者因看不見,還在那裡繼續說下去。對朋友如此不禮貌,對家人自然更甚了。
排除私怨 欣賞弟文學
魯迅有時還為周作人原諒:說他「太木」(紹興語),不知不覺的意思,也許這些都瞞著他的。後來不久愛羅先珂先生也離去了,究竟是否住不下去而走的呢?母親沒有說明。但魯迅確是搬走了,用魯迅自己的話說,「是被八道灣趕出的。」
魯迅雖然在上海,但每每說「周作人的文章是可以讀讀的。」不因為兄弟的不和睦,就連他的作品也抹煞。每逢周作人有新作品產生,出版了,他必定托人買來細讀一遍,有時還通知我一同讀。如日記上也曾記著:「午後同三弟往北新書店,為廣平補買《談虎集》上一本,又《談龍集》一本」、「周作人散文鈔一本」。這可見他的襟懷,在文學上絲毫沒有因個人關係夾雜私人意氣於其間,純然從文化上著想。四之三
■摘自《魯迅回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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