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論西九戲曲場地中大劇院的規劃,指最不受業界和公眾非議、又最實際的做法,就是起一座類似香港文化中心大劇院或葵青劇院的戲台,讓業界可擁有永久演出場地,也讓特區政府獲得全力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美名。這方案既是上上之選,本無需再動腦汁了。但為報答朋友早餐之恩,我嘗試在類似香港文化中心大劇院的規劃下,搞搞新意思,提出一個既不理會財政支出、也不理會需求、更不檢視是否符合消防條例的構思。為甚麼我要先說「三不」,因為曾經在一個論壇上提出一個官員沒法想像到的建議,給官員以上述「三不」教導一番,從此,我對諮詢會和論壇敬而遠之,正是:我雖然渺小,但我也有自尊。我根據傳統戲曲場地「一方空場,上下靈活」的特色,構思在原有的舞台前的觀席設定一個橫六十呎、深四十八呎面積的空間,可搭建臨時舞台,而左右兩旁的座位可改變方向,原本「鐘框舞台」的「大幕」改掛天幕,如此,一個「類三面台」的舞台便出現了。
在大劇院搭建一個臨時舞台,困難不在「地」,而在「天」,因為只要地面的座位是可拆卸(可安裝當然就沒有不能拆的道理),並預留植入「台腳」的位置,建一個臨時舞台也不是太大的工程。但天頂必須設有可升降的吊桿,供掛燈和掛佈景之用,工程就複雜和昂貴了。當然,還有其它臨時性的設施和辦法代替在天頂設置永久的升降吊桿,不過在靈活和負荷方面,便會有所限制了。這個「類三面台」的舞台最惹人詬病是座位減少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影響門票收益。但我相信用得這種場地也不會是一般演出,如非有贊助,也可以「非一般門票價格」來彌補支出。反而,本地粵劇界是否覺得需要一個這樣的場面是最重要的考慮,如果「十年不發市」的話,便很難向公眾交代了。■葉世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