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見我在專欄談西九龍戲曲中心的劇場,特約我見面,聽聽我的意見。正如我在文章裡的自白,我對戲曲劇場的認識不多,提出意見也只是忽發奇想罷了。但友人這般重視我的意見,我不能白吃白喝,回家搬箱翻籠,把相當的文章從頭細讀。
在西方文明裡,劇場作為戲劇的載體,是連接演員和觀眾的媒體,成為戲劇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同時也是建築藝術的一部分。
基本劇場形式有三種:第一種是表演場地設在觀眾座中央的劇場;第二種屬開放式劇場舞台,大多數國家包括中國、日本、伊麗莎白時代的英國等國家的戲院均有;第三種是十九世紀末的鏡框式舞台,當劇場的燈光變暗時,舞台幻覺便完全產生。
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多元的西方戲劇發展,使舞台設計也因應戲劇情境的需要改變劇場的形態,除了傳統的鏡框式舞台外,還出現了中心式舞台、伸展式舞台、旋轉式舞台、升降式舞台、環繞式舞台,同時也帶來了形形色色的傳統劇場、露天劇場、多功能劇場、移動劇場、組合式演藝中心等等。
中國在二十世紀初才引入鏡框式舞台,在此之前,戲曲在中國古典劇場上演,自成系統。宋代的瓦舍和勾欄是都市商業性劇場成熟的標誌,後來演化為茶園、會館、戲園等公眾演劇場所。鄉村則遍佈建於高台廣場的神廟戲樓,或與民間節令習俗相關的臨時戲台。士紳、商賈,乃至宮廷帝王貴族間,盛行於宴樂習俗上進行會堂式的廳堂演戲,皇家園林和王府貴族則專設有戲樓。上述的舞台有一共同特色,就是基本上都是「一方空場,上下靈活」。 ■葉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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