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岸簽署原因
台灣簽署ECFA目的
目的 詳述
促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 目前雖然兩岸都是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但是彼此之間的經貿往來仍有許多限制;簽署ECFA有助推動兩岸的經貿關係正常化,增加彼此的商業交流和合作機會。
避免台灣被邊緣化 自今年1月1日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成立後,中國與東盟各國之間的9成產品實行零關稅措施,對台灣的產品出口造成一定衝擊。
大陸推動ECFA目的
目的 詳述
互惠互利 兩岸經濟互相依賴,不斷加深,實行ECFA可更好地推動兩岸貿易、投資的發展,令雙方受益。
促進兩岸和平 ECFA的簽定可減少兩岸衝突的可能,增加兩岸和平的機會,並為中國大陸「遏獨」和「促統」建立經濟基礎。
2.ECFA性質
ECFA有別於以往WTO成員之前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自由貿易協定為主權國家所簽定,兩岸關係具特殊性,中國大陸以涉及主權敏感問題為由而不同意簽訂自由貿易協定。
早期的自由貿易協定內容僅限於貨物貿易關稅減讓。近年,與服務貿易和投資有關的內容也經常出現在自由貿易協定中,但是經濟合作內容仍較少見。而ECFA的內容不僅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投資,還包括有規劃指導、有政策支持的新型產業合作與經濟合作,遠比一般意義上的自由貿易協定複雜。
有學者說,鑒於兩岸的特殊關係,ECFA不能用「自由貿易協定」的名義,但具自由貿易協定的實質。
3.ECFA內容
兩岸就ECFA先簽署一個框架的協議,亦即總體目標,同時談出一個「早期收穫」(Early Harvest)清單(即針對攸關生存關鍵的產業,先進行互免關稅或優惠市場開放條件的協商與執行),之後再就不同商品、服務行業開放項目等分別簽署,最後完成自由貿易區的形態。
根據早期收穫計劃,中國大陸將對539項原產於台灣的產品實施減稅,包括農產品、化工產品、機械產品、電子產品、汽車零部件、紡織產品、冶金產品、醫療產品等共10類。台灣將對267項原產於中國大陸的產品實施減稅,包括石化產品、機械產品、紡織產品等共4類。雙方將在早期收穫計劃實施後不超過兩年內,分3階段對早期收穫的產品實現零關稅。
ECFA對兩岸經濟的影響
根據台灣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發表的報告顯示,若按2009年中國大陸和台灣的貿易金額估算,將獲中國大陸減稅的539項台灣產品,其金額約138.4億美元,佔中國大陸自台灣進口金額的16.1%;台灣將對中國大陸的267項產品減稅,其金額為28.6億美元,佔台灣自大陸進口金額的10.5%。總言之,台灣的539項早期收穫清單,預計可獲中國大陸減讓關稅9億美元;台灣減讓中國大陸的267項產品,則約減少1億美元關稅,合計台灣可淨省8億美元的關稅。
台灣「總統」馬英九表示,ECFA會令近2萬3千家台灣中小企受惠,惠及42萬勞工。他又預計台灣的經濟增長率將向8%邁進。
從短期看,台灣整體從ECFA中獲益較多;但從長期而言,隨著關稅減讓的進一步發展,兩岸都將從ECFA中獲益。簡單而言,ECFA將有助兩岸產業結構的調整和重組,令雙方的經濟更有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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