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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劍華質疑,判決有違政府減輕市民負擔的政策原意。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特區政府減免公屋租金及差餉的紓困措施不適用於綜援戶的規定,被高等法院裁定與「紓解民困」政策目標背道而馳。有學者質疑,此判決令本已由社署代交租金的綜援戶,額外獲發公屋租金及差餉,形同「雙重資助」,有違減輕市民負擔的政策原意,倘社署接納此判決,勢必引起其他綜援戶追索,以全港有15萬戶住於公屋的綜援戶計算,社署或被追討3.6億元。另外,如果落實這一裁決,對約15萬不居住在公屋的綜援戶亦構成不公平。
社署已代交租 「發還」變雙重優惠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指出,綜援戶在過去的紓困措施中,已獲發綜援「雙糧」,若根據法院指紓困要一視同仁,豈不是所有市民應該獲得與綜援戶同等的優惠?「如果說他們(綜援戶)未能從寬免租金及差餉措施中受惠是不公平,那麼非綜援戶豈不是應該領取額外發放的綜援金?」
他說,紓困措施原意是減輕市民的負擔,但綜援戶的租金一直獲社署代繳,根本不是生活負擔,更毋須納入紓困措施內,倘向綜援戶發放公屋租金及差餉,即令該批住戶額外多了一筆資助,「原本已不用他們交租,即是租金根本不是負擔,又何須向他們發放?若發還金額,等同領取雙重優惠,邏輯上難以令人信服」。
對非公屋綜援戶亦不公平
他又指出,目前全港約有30萬綜援戶,約半數在公屋居民,其餘則住在安老院舍及板間房等單位,而是次個案只針對公屋綜援戶,如根據裁判官的裁決,公屋綜援戶可獲發紓困措施的涉及金額,一些獲發每月租金津貼並自行繳付租金及差餉的非公屋綜援戶卻不能分享成果,亦是一種不公平。他擔心屆時或會觸發另一個追索潮。
鍾劍華強調,是次個案影響深遠,倘社署接納裁決,勢必引起「追索潮」。目前全港逾60萬公屋住戶當中,15萬屬綜援戶,以本案涉及約2,400元金額計算,最少涉及3.6億元公帑:「目前社署有3個解決辦法,一是上訴、一是等待將來不斷出現的申索個案,或者直接向全數15萬公屋綜援戶發放應得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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