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文森)為紓解民困,特區政府曾多次推出利民紓困措施,綜援受助人是主要「派糖」對象之一。其中,2007年是綜援受助人「豐收」的一年,特區政府宣布向綜援戶「出雙糧」,綜援受助人可獲發放相等於額外1個月綜援標準金額。另外,有工作的綜援受助人,當年更獲放寬豁免計算入息限額,「毋須扣減」的收入由600元放寬至800元。
打工族退稅50%
免兩季差餉
2007年港府透過財政預算及施政報告推出多項紓困措施,除了綜援戶,其他市民亦獲「派糖」,包括寬免首兩季及最後一季差餉;打工仔更獲退稅50%,上限為15,000元;公屋住戶免租1個月,其後更落實減租計劃。
至於2002年,雖然特區政府未有就綜援受助人推出針對性的紓困措施,卻一概向全港住戶寬免水費和排污費1年(住宅用戶上限分別為800元和200元);減免全年應繳差餉(每戶以5,000元為上限)及凍結政府收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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