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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到禮賓府調查事件。本報記者溫瑞麟 攝
【本報訊】一名中年的士司機因觸犯交通條例而被罰停牌逾3年,日後欲駕的士維生要重新考牌,他憂心生計受影響,昨午到中區禮賓府遞請願信,聲言要見特首,期間突情緒激動,取出天拿水淋身企圖自焚,幸駐守禮賓府警員立即將他制服,未致釀成悲劇。事主送院後須轉往精神科作詳細檢查。
企圖自焚男子姓黎(54歲)。據悉,黎擁有多類駕駛執照,包括巴士、貨車等,靠當職業司機為生。消息稱,於2007年黎因觸犯多宗交通違例事故,有關部門根據其報住地址多次向他寄出傳票及通知信,惟一直未獲回覆;至2009年,有關信件才輾轉到其手中,黎終被傳召上庭,判罰停牌1年。
犯交通例罰停牌3年
惟於去年年底,黎被揭發停牌期間駕駛的士,法庭判他延長停牌時間,結果前後停牌時間超過3年,由於運輸署駕駛執照條例規定,駕駛執照不續牌逾3年,便須重新參加駕駛考試,及格始可再續牌,期間黎無法當職業司機,生活無以為繼,加上恐怕刑滿後因年紀太大,難以再考車牌,精神飽受困擾。
欲親自向特首遞信
昨上午11時許,黎獨自前往中區上亞厘畢道禮賓府門外,欲親自向特首遞交請願信,遭拒後聲稱要進入禮賓府見特首曾蔭權,但同樣未能如願。
未幾,黎突從攜來背囊內取出一樽天拿水照頭淋,聲稱要自焚,駐守禮賓府大門的警員見狀,立即上前將其制服,黎雖沒有受傷但情緒激動,不斷破口大罵,警方遂召來救護車,將他送往瑪麗醫院,由於他情緒一直不穩定,疑精神出現問題,稍後須轉往醫院精神科接受詳細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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