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人關之琳不滿《壹週刊》於2007年報道她跟台灣富豪陳泰銘拍拖,在經濟上接濟她,使她能夠於南灣買下逾億豪宅。關之琳早前入稟控告《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及其總編輯李科儀誹謗,但她昨於高院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指《壹週刊》和李科儀已作賠償及繳付堂費,她決意和解讓事件平息。
關之琳昨透過律師於庭上讀出聲明,指《壹週刊》於2007年12月27日第929期的封面報道,刊登「過億豪宅有人照關之琳搭上已婚台灣佬」的報道,內容指關之琳靠藉跟台灣富豪陳泰銘的戀情,獲餽贈名貴禮物及生活上的支持,令她於南灣成功買下逾億元物業。惟關之琳指稱有關報道失實兼無根據,強調買下豪宅是靠自己的資金。由於報道對她造成心靈傷害,令她焦急不安,所以採取了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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