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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泰興光學主席馬寶基,用外套遮掩離開法庭。
【本報訊】泰興光學於1993年上市,其主席馬寶基涉串同任職行政總裁的兒子馬烈堅串謀詐騙銀行貸款,同案職員涉洗黑錢共2.2億元。控方指馬烈堅已承認曾在北美開設4間空殼公司,假扮泰興的客戶,把泰興2003年度的營業額誇大至逾12億元,惟其父則否認牽涉其中,案件昨開審。
涉案8名被告包括泰興光學主席馬寶基(66歲)、行政總裁馬烈堅(46歲)、財務總監鄧耀樑及其餘5名職員,被控共12項控罪,馬寶基被控一項串謀發表虛假陳述罪及3項串謀詐騙罪,其兒子則已承認該項串謀發表虛假陳述罪,同案其他被告則被指串謀製造虛假文書以及處理犯罪得益共2.2億元。高院昨選出6男3女陪審團審理此案,當中牽涉大量文件,預計審訊100天。
美加開空殼公司 員工扮客戶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泰興光學集團有限公司(前稱「Mouli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於1993年上市,及至2003年1月,次被告馬烈堅於美國及加拿大成立4間公司,假扮客戶訛稱與泰興交易,令泰興截至2003年12月31日為止的財政年度年報中,營業額達12.37億元,控方指當中的3.37億元實為與該4間空殼公司的虛假交易,佔整體營業額的大比重。
控方指出,馬寶基為將核數師蒙在鼓裡,安排他人飛往美國扮成空殼公司的職員,而泰興職員又製造假發票。
控方又指出,馬寶基其後向銀行訛稱有交易來申請貸款,控罪指馬寶基父子及其他被告涉於2004年3月17日至2005年5月3日,串謀詐騙24間銀行的貸款。控方將於今日繼續開案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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