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公司董事與3名人士,涉嫌串謀多名人士走私紅油及在港處理多達29億港元及700多萬元人民幣犯罪得益,5人昨在東區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至本年11月30日等侯轉介文件。各人分別以5千及2千元保釋外出。控方表示將會有182名證人作供。
5名被告分別為施美滿、鍾道全、李伯林、李偉峰及黎嫦(年齡由27至54歲),其中鍾道全及李伯林為公司董事,而施美滿及李偉峰分別任職經理及文員,黎嫦則報稱無業。他們共被控一項串謀輸出未列艙單貨物及7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財產罪。
控罪指,他們各人於2009年5月31日至本年2月1日期間,在香港與鄭金水及其他身份不詳人士,一同串謀輸出未列艙單貨物,即有標記油類(俗稱紅油)。他們並在此期間在貝沙灣、南灣、香港仔中心美豐閣的兩個單位內等地方,處理已知道或相信代表從可供訴罪行得益的財產共約29億港元及人民幣7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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