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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在香港大學畢業、因欠債宣布破產的財務經理,去年連續3天闖入可立中學校園,破壞學生儲物櫃,盜取共39本教科書,總值4,800多元。涉案財務經理昨承認3項爆竊罪,法官慨嘆被告身為大學生,竟淪為偷書賊,實在可恥兼可悲,判其入獄16個月。
被告楊嘉傑(34歲),於區域法院承認在去年12月8日至10日間,連續3天闖入黃大仙爵祿街可立中學盜竊。控方透露,被盜的教科書包括預科生的課本,及中三數學書等等。另外,被告在較早前因盜取私人補習學生的家中財物,被判接受社會服務令240小時及罰款。
經濟支柱月入5千 兼職賣二手教科書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1998年畢業於香港大學文學院,已婚。被告雙親均患病無法工作,他是家中長子,遂成為家中經濟支柱,不過被告案發時月入僅5千元,面對家庭沉重開支,去年開始兼職二手教科書買賣,聯絡各區學校及老師接收二手教科書,惟仍入不敷支,需向財務公司借高利貸,最後仍無法償還,於去年4月宣布破產。被告因財困絕望而開始犯案,現已後悔。
區院法官陳廣池慨嘆本案令人傷感,被告身為大學畢業生,有一定學識,竟淪為偷書賊,現要面對判刑,令父母和家人傷心失望,實在可悲及可恥。加上被告在接受社會服務令期間再次犯下更嚴重案件,實在罪加一等。不過考慮到本案失竊財物價值不高,潛入的並非私人住所,遂予以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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