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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有多次案底的29歲男子再犯偷竊罪,審訊後被判囚1年,他恐服刑不能見患病祖母最後一面,在庭內發難推跌庭警,衝出犯人欄,弄壞法庭木門後奔落6層樓梯到地面,再瘋狂橫跨11條行車線,最終被2名庭警追及拘捕。被告認罪,昨被判囚4個月零21日,與偷竊刑期分期執行。
報稱為培圳主任的被告翁志堅,身材高大、皮膚黝黑。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當日心情非常忐忑,害怕不能見到患心臟病祖母最後一面,才愚蠢地干犯控罪。共有5次案底的被告自1998年犯案,包括多項入屋犯法、企圖欺詐及偷竊等,曾被判入教導所及監禁。越柙前被告被控10多條偷竊等罪,指他連續3天於4間銀行內偷取1名女子共3萬元款項。
須賠300元大門維修費
裁判官馬保華表示被告所犯越柙罪嚴重,一般都會判以3至6個月的監禁,只有一次曾判囚18個月,馬官指「是與姓葉的被告(葉繼歡)有關,可以不理」,最後判被告襲警、越柙及刑事損壞3項控罪判囚4個月零21日,並須賠償政府300元的大門維修費用。
案情指今年9月24日,被告就偷竊案在觀塘法院八號庭接受裁決,下午約3時半時被告聽見被裁判官裁定罪成並須即時囚禁1年後,他突然推跌站在旁邊的庭警,致對方弄傷膝蓋,被告趁混亂打開犯人欄門鎖衝出,大力推開八號庭木門,狂奔6層樓梯後逃離法庭大樓,2名庭警窮追,豈料被告急速橫跨觀塘道11條行車線,跑至觀塘警署對面的將軍澳道斜路時,2名庭警終成功追至將其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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