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中平
劉皇發漏報買樓一事,儘管當事人已公開道歉,並提出兩項改善措施,但反對派仍然死咬不放,社民連在沒有證據下仍然前往廉署報案。社民連的如意算盤是能令廉署落案調查最好,就是最終查無實證,都可以對當事人形象造成極大損害,就如當年對付梁錦松一樣,是無本生利的生意。
固然,劉皇發在事件上未有嚴格申報買樓情況,確實是疏失了。外界可以批評發叔在申報上做得不夠,做得不仔細,但如果以此斷定發叔是以權謀私,卻缺乏理據。一是有關交易是發叔的公司負責,以發叔的公務繁忙不可能對每宗交易都清楚,當中部分未有依時申報可以理解。二是交易是在政府推出打壓樓市措施期間進行,要圖利不可能在那時大手購入單位,這與常理不合。
況且,今日反對派全力狙擊發叔,但他們才是其身不正。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促使劉皇發顧全大局,為自己行為負責,不要繼續影響行會,暗示應辭去行會職務。陳方安生貌似義正辭嚴令人忍俊不禁,她任內發生「十成按揭」醜聞,又透過私人公司成交以減付印花稅,其女兒也在同一年獲銀行九成一按揭購買豪宅,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是典型以權謀私的事件。雖然在反對派護航下,未能在立法會上進一步跟進,但已受到社會的強烈批評。論事件的嚴重性及對政府權威的影響,與這次不可同日而語。陳太當年為什麼不辭職以保清譽?這樣一個戀棧權位,操守有虧的人,有什麼資格批評別人?
反對派對於金錢問題一直都是律人以嚴律己卻以寬。社民連陳偉業處理捐款不清不楚,被黨友質疑,最終引發多名行委出走,陳偉業至今仍老神在在。黃毓民因為購買會址的捐款問題與現任領導層不合,憤而拿季詩傑祭旗,沒有人敢直斥其非。民主黨涂謹申在擔任議員期間,以遠高於市值租金將自己持有的物業租給黨友為辦事處,收取60萬公帑租金,明顯是「公帑自肥」,最終民主黨只有發表一份不痛不癢的報告,護短行徑連委員會成員也大為不滿。可惜的是,反對派對於這些醜聞總是選擇性地忘記。
這些都暴露反對派的公義法治都是雙重標準、虛偽透頂的把戲。今日反對派對發叔窮追不捨,不過是要將事件政治化,將火頭燒向政府而已,主要是為政治服務,與公義根本沾不上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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