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自今年初中央出手整頓「駐京辦」後,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發佈通知,各地駐京辦工作人員原有工作居住證全部廢止,須於本月25日起重新辦理。
通知明確指出,今年4月14日之前發放的地方政府駐京機構人員工作居住證全部廢止。舊證換新可由所在駐京機構指派專人直接到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但申辦新證者必須經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辦管司審核批准。
通知規定,地市級政府駐京機構辦理居住證最多不超過8人。縣級駐京機構已撤銷,原工作人員所持證件廢止,不予辦理新證。省級駐京機構辦證人數可比地市級駐京機構略多。記者在查找相關規定時注意到,2003年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曾發文規定,省級駐京機構辦理在京工作居住證人數上限為10人。
整頓駐京辦的後續檢查
工作居住證是北京市政府為符合規定條件的非北京戶籍人士在京工作生活提供便利的相關證件,俗稱「綠卡」,取得該證件人士可享北京市民待遇,如子女入學、出入境和購房等相關優惠。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李成言教授向本報表示,此舉是有關部門對各地駐京辦人員的一次重新登記,也是駐京辦撤銷整頓工作的一次後續檢查和摸排。
李成言指出,有關部門在開展此項工作時要避免走形式和走過場。他指個別被撤銷的縣級駐京機構已改頭換面,通過開辦公司、租用民用住宅等手段,繼續承辦縣級駐京辦的原有工作,甚至搖身一變成為省、地級駐京機構下設處室。對這些「便衣化」做法,當局很難用制度遏制和管束。
專家:不排除更嚴格整治
就地市級駐京機構辦理居住證人數上限8人的規定,李成言表示,該限制只能起到一個程序規範作用,並不能發揮實質性的治本效果。他指北京是流動人口眾多的大城市,有無居住證並不能真正限制各地駐京機構工作人員人數,也不能減少各地駐京機構的人力成本。
不過,李成言強調,從北京市出台的更新證件措施,可以看出國家有關部門對撤銷和整頓基層政府駐京機構絕不是「雷聲大雨點小」。如果此次檢查發現相關問題,相信有關部門還會對駐京辦開展更深入更嚴格的整治行動。
|